台灣聯合法律事務所 劉孟錦律師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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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糾紛解決有門道(劉孟錦律師.楊春吉 著)

本書精選勞工朋友的80餘則提問作深入解析,按勞工保險、工資權益、勞動契約、調動糾紛、請假權益、職災補償、勞退新制......等分門別類,是勞資雙方認識勞動法令、化解勞資糾紛最實務的入門書。

生活法律:遺棄、虐待老人的法律責任與對不肖子女之制裁(主講人:劉孟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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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法律:遺棄、虐待老人的法律責任與對不肖子女之制裁(主講人:劉孟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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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法律:遺棄、虐待老人的法律責任與對不肖子女之制裁(主講人:劉孟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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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 程 簡 介

生活法律:遺棄、虐待老人的法律責任與對不肖子女之制裁(主講人:劉孟錦律師)

一、高齡化社會的重要課題
(一)高齡化社會的來臨
(二)高齡化社會的趨勢
(三)高齡化社會的立法
(四)高齡化社會的老人問題
(五)老人福利政策
(六)家有一老,如有一寶

二、扶養相關法律問題
(一)誰負扶養義務(扶養義務人)?
(二)扶養義務人的順序
(三)扶養權利人的順序
(四)配偶間的扶養義務
(五)婚姻撤銷或離婚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
(六)扶養的要件、減免
(七)扶養的內容(範圍)
(八)扶養的程度(標準)
(九)扶養的方法
(十)扶養的變更
(十一)扶養權利義務之性質
(十二)扶養權利義務之消滅

三、遺棄、虐待老人的法律責任
(一)子女不盡扶養義務,父母怎麼辦?
(二)刑法遺棄罪的適用
(三)遺棄、虐待老人的救濟方式
(四)老人福利法之相關規定

四、對不肖子女的制裁
(一)登報脫離父子關係?
(二)終止收養關係
(三)贈與的撤銷
(四)信託的終止
(五)繼承權的剝奪
(六)遺囑的廢止、變更與撤回
(七)遺贈的失效
(八)聲請民事保護令
(九)刑事訴究
(十)請求損害賠償

(課程內容及時間可彈性調整)
 

主 講 人 介 紹

台灣法律網 主持人
台灣法律網電子報 發行人
台灣聯合法律事務所 所長
警察廣播電台.正聲廣播電台法律節目 主講人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萬華社區大學 地政士公會 勞務士協會....講師
 

★本課程目前只接受邀請對於機關團體、企業機構、包班上課或專題演講(講題請先議定)
1.上課時間.地點.費用,請與本所聯絡
2.請自備場地.簡報設備.麥克風
3.詳情請洽(02)2363-3082 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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