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聯合法律事務所 劉孟錦律師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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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款催收(討債行動)法律實務手冊(劉孟錦律師 著)

如何查調債務人的財產資料?如何申請閱覽或請領債務人的戶籍謄本?如何申請閱覽及抄錄公司的登記資料?打官司是不是一定要請律師?善用存證信函.時效抗辯.如何防止債務人脫產?如何聲請支付命令?如何聲請本票裁定?如何聲請裁定拍賣抵押物?如何聲請宣告假執行?如何聲請裁判確定證明書?如何起訴請求票款?如何起訴請求返還借款?如何起訴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如何聲請強制執行?其他相關訴訟書狀

家庭暴力的法律問題與實務(主講人:劉孟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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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的法律問題與實務(主講人:劉孟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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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 程 簡 介

家庭暴力的法律問題與實務(主講人:劉孟錦律師)

一、最讓台灣婦女困擾的五大問題
二、、沈默的暴龍?
三、家庭暴力的嚴重性如何?與學歷高低的關係如何?
四、何謂「家庭暴力」?「家庭成員」包括那些人?
五、「事實上的夫妻關係」如何認定?
六、家庭暴力的種類有那些?
七、家庭暴力的刑事救濟途經有那些?
八、家庭暴力的民事救濟途經有那些?
九、問題討論(檢討與省思)
(一)下列行為是否為「家庭暴力」行為?
1.外遇?
2.愛得過火?
3.拒絕性愛?
4.經濟制裁?
5.不當照顧?
6.疏忽?
7.嘮嘮叨叨?說話尖酸刻薄?吼叫?諷刺?
8.對物破壞?
9.極度妒忌吃醋?
10.不實指控外遇?侮辱對方?嘲笑、侮辱對方朋友?
11.跟蹤、監視?逼問行蹤?
12.威脅自殺?威脅要傷害對方及其家人、小孩、朋友?
13.干擾睡眠?
14.控制、隔離對方與外界的關係?不准對方使用電話和擁有金錢?
15.飲食失調?
16.邋遢、骯髒?
17.不理人(冷戰)?
18.虐待孩子?
(二)「一夜七次郎」與「七夜一次郎」
(三) 「家有暴龍」與「家有悍妻」
(四)報告法官大人:我老公強姦我!
十、傳統「休妻三部曲」與新的「休夫三部曲」?
十一、其他盲點
十二、緣盡、財盡、同歸於盡(保105)?
十三、兩性平權的迷思:以弱者之姿,行強者之勢!
十四、法、理、情 V.S 情、理、法




(課程內容可彈性調整)


主 講 人 介 紹

台灣法律網 主持人
台灣法律網電子報 發行人
台灣聯合法律事務所 所長
警察廣播電台.正聲廣播電台法律節目 主講人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萬華社區大學 地政士公會 勞務士協會....講師


★本課程目前只接受邀請對於機關團體、企業機構、包班上課或專題演講(講題請先議定)
1.上課時間.地點.費用,請與本所聯絡
2.請自備場地.簡報設備.麥克風
3.詳情請洽(02)2363-3082 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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