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權益保障法律實務(主講人:劉孟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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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 程 簡 介

租賃權益保障法律實務(主講人:劉孟錦律師)

壹、租賃契約,是否一定要訂立書面?
貳、簽訂租約應注意事項
一、確定出租人是否為房屋所有權人或有權出租者
二、二房東能否轉租房屋?
三、未成年人(學生)能否簽訂租約?
四、租賃契約應否公證?
五、租金及押租金問題
六、爭取刪除房客繳納額外的稅金
七、優先承租權問題
八、契約書版本問題
參、房東能否請求增加租金?
肆、房東能否擅自拆閱房客信件?房客如何保障權益?
伍、房東擅自裝設針孔攝影機或祕錄機,房客如何保障權益?
陸、房東出售房地產,是否影響房客權益?房客如何保障權益?
柒、租期未滿,房東可否提前終止租約?
捌、房屋設備損壞,由誰負責修繕?
玖、如何解決房屋租賃爭議?

(課程內容及時間可彈性調整)


主 講 人 介 紹

台灣法律網 主持人
台灣法律網電子報 發行人
台灣聯合法律事務所 所長
警察廣播電台.正聲廣播電台法律節目 主講人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萬華社區大學 地政士公會 勞務士協會....講師


★本課程目前只接受邀請對於機關團體、企業機構、包班上課或專題演講(講題請先議定)
1.上課時間.地點.費用,請與本所聯絡
2.請自備場地.簡報設備.麥克風
3.詳情請洽(02)2363-3082 沈先生

 

(發佈時間: 2008-12-20 12:24:59 +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