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聯合法律事務所 劉孟錦律師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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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案例實務(二):公寓大廈篇(劉孟錦律師.楊春吉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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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抵押物法律實務(主講人:劉孟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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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抵押物法律實務(主講人:劉孟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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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 程 簡 介

拍賣抵押物法律實務(主講人:劉孟錦律師)

一、抵押權的特性

二、抵押權的效力
(一)擔保債權之範圍
(二)標的物之範圍
(三)抵押人之權利
(四)抵押權人之權利

三、抵押權的種類
(一)一般抵押權
(二)特殊抵押權
1.法定抵押權
2.動產抵押權
3.最高限額抵押權
4.權利抵押權
5.共同抵押權

四、最高限額抵押權
(一)擔保債權之範圍(基礎關係)
(二)最高限額
(三)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決算期)

五、實行抵押權的方法
(一)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民973)
(二)參與分配
(三)訂立契約取得抵押物所有權(民978)
(四)以其他方法處分抵押物(民978)
(五)時效完成後抵押權之實行(民880)

六、抵押權之消滅
(一)債權全部消滅
(二)抵押物滅失
(三)抵押權之實行
(四)除斥期間經過

七、如何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
(一)聲請裁定准予拍賣抵押物
(二)管轄法院:抵押物所在地法院
(四)聲請強制執行
(五)撰狀說明

八、拍賣不動產上抵押權之處理(整理)另行查報財產

九、問題討論
(一)拍賣標的物之擴張(整理)
(二)法定地上權之問題





(課程內容及時間可彈性調整)


主 講 人 介 紹

台灣法律網 主持人
台灣法律網電子報 發行人
台灣聯合法律事務所 所長
警察廣播電台.正聲廣播電台法律節目 主講人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萬華社區大學 地政士公會 勞務士協會....講師


★本課程目前只接受邀請對於機關團體、企業機構、包班上課或專題演講(講題請先議定)
1.上課時間.地點.費用,請與本所聯絡
2.請自備場地.簡報設備.麥克風
3.詳情請洽(02)2363-3082 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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