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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海外所得計入基本所得額之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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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100萬元者,其海外所得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全戶全年海外所得未達100萬元者,其海外所得無須計入基本所得額。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
資料來源: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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