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聯合法律事務所 劉孟錦律師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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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變奏曲:外遇(劉孟錦律師 著)

本書針對婚外性行為(外遇通姦、婚外情)、婚外性行為契約、包二奶、婚外生子認祖歸宗、家庭暴力、婚內性犯罪等相關法律問題,以案例解析的方式,提供深入簡出的說明。

軍公教人員退休金的優惠存款利息,是否屬免稅所得可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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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人員退休金優惠存款利息,非屬免稅所得,應併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
軍、公、教人員退休(伍)時將領取適用優惠利率之退休金存放於臺灣銀行儲蓄部,所領取之孳息係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4類規定之利息所得,應依規定申報其個人綜合所得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4類規定,利息所得係指凡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各種短期票券、存款及其他貸出款項利息之所得均屬之。軍、公、教退休(伍)人員之退休金優惠存款所產生之孳息屬利息所得,依規定免予扣繳,由扣繳義務人將給付所得資料列單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並將免扣繳憑單填發予軍、公、教退休(伍)人員申報綜合所得稅。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該項利息所得可適用同法第17條有關儲蓄投資特別扣除規定,全戶利息所得全年不超過27萬元者,得全數扣除;超過27萬元者,以扣除27萬元為限。

該局特別提醒,軍、公、教退休(伍)人員之退休金優惠存款利息,雖依規定免予扣繳,但非屬免稅所得,應併其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以免受罰。相關規定如尚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資料來源: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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