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聯合法律事務所 劉孟錦律師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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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 國民年金不求人(講義)(凌坤源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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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東的租金收入應如何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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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客將承租的房屋再轉租給他人,當起二房東收取租金,該轉租的租賃收入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

房屋轉租(二房東)之租賃收入亦應申報綜合所得稅

高雄市林小姐詢問:以承租之房屋轉租於他人收取租金,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答覆:
財產租賃所得之計算,係以全年租賃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故納稅義務人以承租之房屋轉租於他人收取租金,可以其原承租房屋所支付之租金及所付押金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5類第3目規定計算之租金,認屬該項租賃收入之必要損耗及費用,憑以計算租賃所得,並應申報綜合所得稅。

新聞稿提供單位:小港稽徵所
職稱:助理員
姓名:蘇勝良
聯絡電話:(07)8123746轉6033

資料來源: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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