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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契據只有一份,由立約人、持有人或申請物權登記人,誰負責繳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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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契據如僅書立一份由何人貼印花稅票?
最近常有些民眾針對不動產契據僅書立一份,應由何人負責貼印花稅票,感到疑問。
臺南縣稅務局表示:
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如僅書立一份者,應由立約人或立據人中之持有人,或持憑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人,按契據金額的千分之一,負責貼用印花稅票。
新化分局 賴素燕
新化分局:06-598-1110
免付費電話:0800-051110
http://www.tnstax.gov.tw/core/news/news_info.php?cntType=3&Id=5053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新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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