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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案例實務(七)(劉孟錦律師.楊春吉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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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認定與八大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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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認定會嚴謹

臺北市長郝龍斌先生於99年2月2日宣布,自民國100年7月1日開始徵收豪宅稅,即有少部分人士擔心對豪宅的認定,會讓稅務人員自由心證,有違客觀公平原則,甚至會影響稅務風紀,臺北市稅捐處表示,對豪宅之認定,將採取非常嚴謹的態度,依據初擬認定原則與條件篩選,不致於放任由稅務人員自由決定。

根據稅捐處提供之資料,對豪宅篩選的原則,係以住宅大廈為主,不包括商業大樓,並以鋼筋混凝土或鋼骨以上結構之大樓為限。由稅務人員實地勘查每棟坐落地點及外觀,看看是否符合豪宅之條件。
至於豪宅之認定條件,必須具備八項一般人所謂的豪宅特色,也就是豪宅必定是:
1.「獨棟建築」
2.「外觀豪華」
3.「地段絕佳」
4.「景觀甚好」
5.「每層戶少」
6.「戶戶車位」
7.「保全嚴密」
8.「管理安全」等。

有人認為豪宅之認定,應以市價在一定金額以上的,事實上,金額要訂多少就很困難,而且在一定金額以上的也不見得是豪宅,在一定金額以下的也可能是豪宅,況且市價對稅務機關來說不便掌握,不像仲介業者,對個案交易有參與,知道每戶豪宅成交金額多少。另外,豪宅市價尚含土地價格,房價、地價也難區分。另外有人主張用面積認定,如100坪以上認定為豪宅,難道99坪就不是豪宅嗎?甚至一棟大樓,有的被認定是豪宅,有的則否,也會產生不公平現象,甚至建商會以此認定標準規避豪宅稅。

目前臺北市初步認定的豪宅有269棟,11,177戶,約占開徵房屋稅100萬件的1%,豪宅稅影響層面小,也都是有錢人,相信有能力負擔增加的稅額,依法繳稅回饋社會。

http://www.tpctax.gov.tw/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64&article_id=3912

資料來源: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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