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聯合法律事務所 劉孟錦律師主持

:::
快速搜尋
選擇分類:

關鍵字: 律師,保險

文字廣告

政府採購裁判選輯暨簡評(一)(劉孟錦律師.楊春吉 著)

本電子書係PDF格式檔案,全部內容開放列印功能,訂戶可自行列印

台灣法律網2010.03.19新增文章目錄

| 上一則 | 下一則 | 友善列印 | 回上層 |

 
法務部對AI及WCADP的回應
行政院院會通過「財團法人法」草案
一位留德「律師」的德國廢死經驗 / 民間司改會
【台灣法律網問題解析】知悉係違建,還可求償嗎? / 劉孟錦律師.楊春吉
【新政府採購法律問題】於免計工期日徵得監造同意施工,是否需計列工期? / 劉孟錦律師.楊春吉
學佛心得分享(2632)--何謂『三法輪』 / 林水鎮居士
迷悟之間 :將心比心 / 星雲大師
內政部修正「東沙環礁國家公園區內禁止事項」之裁處罰鍰數額表
內政部核釋「平均地權條例」第60條之1有關市地重劃區差額地價應繳、應領請求權之時效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修正「績優廠商申請落地檢查貨櫃自行檢查實施要點」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修正「呼氣酒精測試器及分析儀檢定檢查技術規範」
財政部核釋進口貨物未依規定之費用計入完稅價格,經調整後補徵貨物稅之案件免罰
財政部核釋大眾運輸事業領受政府補貼偏遠路線或補貼營運虧損,所立書據應貼用印花稅票並自98.6.12.生效
財政部關稅總局修正「自由港區事業輸往國外物(貨)品輸出文件通報作業規定」
交通部訂定「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
交通部修正「臺中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交通部修正「小船檢查規則」部分條文
交通部修正「國營航空站噪音防制費分配及使用辦法」第二十三條之一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訂定「培力就業計畫」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訂定「培力就業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醫療院所收取非屬健保之醫療費用,其收據應按收據金額千分之四貼用印花稅票
公司借用個人帳戶收取佣金,是否也屬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課徵範圍
被繼承人生前若有未償債務,可否直接從遺產總額扣除
賦稅署核釋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費用化之相關課稅規定
提供擔保後解除限制出境,得否先退還擔保品,是否就不會被移送
於適用特別稅率、減免地價稅之原因、事實消滅時,納稅人須主動申報嗎
【大陸法令】教育部《嚴禁領導幹部插手干預基本建設工程》若干規定
【大陸法令】國務院《推進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的意見》
學佛心得分享(2627)--何等為『佛故說一乘八意』 / 林水鎮居士
部落格涉及的著作權議題 / 楊智傑助理教授
【台灣法律網問題解析】人力仲介公司為其引進之外勞投保,是否符合保險利益? / 劉孟錦律師.楊春吉
【新政府採購法律問題】機關要買一批預算約200萬且符合員工需要之員工運動服,但上級不同意以最有利標方式辦理,怎麼辦? / 劉孟錦律師.楊春吉
[江亙松專欄]行銷必須由平凡中見到偉大 / 江亙松


回到最上面

| 上一則 | 下一則 | 友善列印 | 回上層 |
將本文收入書籤:
UDN MyShare HemiDemi Google Bookmarks Yahoo! My Web You Push Technorati baidu 365key Del.icio.us Digg 其他更多書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