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訊息】如何利用「存證信函」確保企業債權 (講師:劉孟錦 律師)(98年4月21日)
文 / 台灣法律網 【台灣法律網】
如何利用「存證信函」確保企業債權
經濟不景氣,如何確保公司的債權,是企業自保的第一步!簽了契約出了貨,對方百般刁難挑剔貨品不良,千催萬催就是不付錢。所謂「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有時口頭上的「千金一諾」,還不如一紙存證信函來得有效,寄發存證信函可以保存證據、中斷時效,又能達到催告的效果,所以應善加利用存證信函的證據功能。但是存證信函看似簡單,但是字字玄機,處處陷阱,讓劉孟錦律師告訴您撰寫存證信函的要領,如何利用存證信函釣取證據、保存證據,對方不收存證信函,該怎麼辦?本課程並提供許多存證信函範例及詳細說明,讓您帳款催收自己來,輕鬆討債DIY。
課程大綱 :
一、 常用的討債策略及技巧運用
二、 何謂「存證信函」?
三、 存證信函的法律性質
四、 存證信函的重要性
五、 存證信函的特色
六、 善用「存證信函」的時機
七、 「存證信函」催收的好處
八、 「存證信函」的功用及效力
九、 「存證信函」的運用技巧
十、 寄發「存證信函」的方法
十一、 「存證信函」的格式
十二、 「存證信函」的送達
十三、 「存證信函」期限的計算
十四、 存證信函與時效中斷
十五、 存證信函與債之移轉
十六、 寄發「存證信函」的方法
十七、 「存證信函」的格式
十八、 「存證信函」的撰寫要領
十九、 對方不收「存證信函」的因應方法
二十、 「存證信函」範例與解說
主講人: 劉孟錦 律師
Ø 現任:台灣法律聯合律師事務所 所長 / 警察廣播電台、正聲廣播電台法律節目 主講人
時間:98/04/21 (二) <下午13:30 - 17:30>
地點:福華國際文教會館202室 (含茶點)/臺北市新生南路三段30號2樓
費用:一般客戶每位NT$3,000 (鄧白氏會員一律九折,並可以點數抵扣)
主辦單位:美商鄧白氏商業教育訓練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