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頁
法律諮詢-諮詢律師
法律圖書
法律討論區使用規則
在法律上有婚姻關係之配偶,之間的相互贈與才可免徵贈與稅
司法院日前發布釋字第647號解釋釋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規定,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乃係對有法律上婚姻關係之配偶間相互贈與,免徵贈與稅之規定。此規定係立法者考量夫妻共同生活,在共同家計下彼此財產難以清楚劃分等現實情況,基於對婚姻制度之保護所訂定。查有配偶之人於婚姻關係外與第三人之結合,即使主觀上具有如婚姻之共同生活意思,客觀上亦有長期共同生活與共同家計之事實,但既已違背一夫一妻之婚姻制度,甚或影響配偶之經濟利益,為維護法律上婚姻關係之考量,目的正當,手段並有助於婚姻制度之維護,自難認與平等原則有違......
《法律課程》遺產分割與財產繼承權益保障(主講人:劉孟錦律師)
新增網頁2 《法律課程》遺產分割與財產繼承權益保障(主講人:劉孟錦律師)
票據法律
寵物法律
台灣法律網2010年新增文章目錄
台灣法律網2010年新增文章目錄
台灣法律網電子報(2010年)
台灣法律網電子報(2010年)
台灣法律網2009年新增文章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