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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不求人實務操作(凌坤源 著)
新增網頁1 國民年金不求人實務操作(凌坤源 著)
依國民年金法繳納之保險費及領取之給付,其課稅規定為何
國民年金法自97年10月1日施行,個人依該法規定繳納之保險費及領取之各項給付徵免所得稅規定如下:一、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之直系親屬依國民年金法規定繳納之保險費,得列為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2保險費列舉扣除。
繳納國民年金之支出及因國民年金取得之收入,應如何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有許多納稅人來電詢問有關繳納國民年金之支出及因國民年金取得之收入,應如何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特就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繳納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險費,可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依規定之限額內列報保險費列舉扣除
財政部於日前發布解釋,個人依規定繳納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險費,可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依規定之限額內列報保險費列舉扣除。另個人依國民年金法規定領取的老年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係屬保險給付,依所得稅法規定免納所得稅......
圖解 國民年金不求人(講義)(凌坤源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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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依國民年金法規定,領取之各項給付是否免納所得稅
個人依國民年金法規定領取之各項給付,其徵免所得稅規定如下:個人依國民年金法規定領取之老年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係屬保險給付,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個人依國民年金法規定繳納之保險費,可否列報綜合所得稅保險費列舉扣除額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國民年金法實施後,個人依國民年金法規定繳納之保險費,亦可列報綜合所得稅保險費列舉扣除額。
個人依國民年金法規定繳納之保險費及領取之各項給付徵免所得稅規定
國民年金法且97年10月1日起施行,採社會保險方式由勞工保險局辦理,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之直系親屬依國民年金法規定繳納之保險費,得列為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2保險費列舉扣除。而個人依國民年金法規定領取之老年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係屬保險給付,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規定,免納所得稅;至領取之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及原住民給付,係屬政府之贈與,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7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個人依國民年金法規定繳納保險費及領取各項給付之課稅規定
財政部於日前發布解釋,個人依規定繳納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險費,可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依規定之限額內列報保險費列舉扣除。另個人依國民年金法規定領取的老年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係屬保險給付,依所得稅法規定免納所得稅
健保費及國民年金保險費可列報綜合所得稅保險費列舉扣除額
國民年金法實施後,個人97年度依國民年金法規定繳納之保險費,亦可列報綜合所得稅保險費列舉扣除;而健保費支出,在報稅時可全額扣除,不受2萬4千元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