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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網電子報第3183期:商品標示虛偽不實,會涉及偽造文書或詐欺罪嫌嗎?
【課程訊息】萬華社區大學第981期課程:債權確保債款催收法律實務(講師:劉孟錦 律師)(98年3月5日開課)
新增網頁1 開課日期:98年3月5日 星期四 晚上 7:00 ~ 9:30 課程時間:星期四 晚上 7:00 ~ 9:30 ......
【課程訊息】萬華社區大學第101-1期課程:生活法律--婚姻三部曲(講師:劉孟錦 律師)(101年3月8日開課)
【課程訊息】萬華社區大學第101-1期課程:生活法律--婚姻三部曲(講師:劉孟錦 律師)(101年3月8日開課)
對故意致公司逃漏稅捐之公司負責人一律處徒刑之規定是否違憲
…使公司負責人因自己之刑事違法且有責之行為,承擔刑事責任,與無責任即無處罰之憲法原則並無牴觸。至「應處徒刑之規定」部分,有違憲法第七條之平等原則,應自本解釋公布日起,至遲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
【課程訊息】萬華社區大學第100-2期課程:生活法律--契約法律實務(講師:劉孟錦 律師)(100年9月8日開課)
被繼承人死亡日後之證券帳戶,為什麼不要再繼續進行交易
被繼承人在證券商有開戶承作上市、上櫃或興櫃股票之買賣者,於被繼承人死亡時,按民法有關規定,其權利義務已終了,繼承人等勿再以被繼承人名下之證券帳戶進行交易,以免誤觸法律,或造成股票繼承過戶上之困擾。
【課程訊息】萬華社區大學第100-1期課程:帳款催收技巧與脫產處理法律實務(講師:劉孟錦 律師)(100年3月10日開課)
【課程訊息】萬華社區大學第100-1期課程:帳款催收技巧與脫產處理法律實務(講師:劉孟錦 律師)(100年3月10日開課)
聘用暑假打工學生,營利事業勿虛增薪資費用以免受罰
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為遏止營利事業利用人頭虛報薪工資逃漏所得稅,各地區國稅局近年來均運用電腦資訊選定對象,進行專案查核,惟近來仍發現多件營利事業虛報薪資之違章案件。

